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,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,经批准,受相关行业性专业性部门和镇(街道)委托,德清县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委托德清县人民调解员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专职人民调解员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3名(其中非公职退休人员12名),派驻各行业性专业性及镇(街道)从事人民调解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相关要求
非公职退休聘用人员(12名):
1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,守时诚信;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;工作认真主动,爱岗敬业,服从组织安排,听从指挥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
2、遵纪守法,安全意识强,不酗酒,不赌博,无其他不良嗜好。
3、德清户籍,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原则上男性70周岁以下、女性65周岁以下,身心健康。
4、有物业、劳动争议、消费维权等工作经验,或有村(社区)工作经验的,优先聘用。
新招聘人员(22名):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;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,善于做群众工作;服从组织安排,听从指挥。
2、德清户籍,本科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以下,工作经历一年以上。
3、具有法律专业或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,优先聘用。
4、熟悉办公软件操作,有一定文字功底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1、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、刑事处罚的。
2、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3、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。
4、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。
5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与报名方法
招聘工作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、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现场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20年11月9日至 11月13日。
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:30—4:30
2、报名地点:德清县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帮教中心(德清县武康街道休闲街172号)。
3、报名资料:
(1)填写《2020年德清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》;
(2)国家承认的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;
(3)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;
(4)户口簿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;
(5)近期个人免冠彩色一寸照2张。
(二)资格审查
报名结束后,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,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,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,一律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。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,合格人员不足的,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。
(三)面试
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。
(四)体检
体检按有关标准执行,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(五)考察
由德清县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同有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考察。
(六)聘用
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德清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,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薪酬待遇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德清人才网等媒体公布。
(二)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
(三)咨询方式:
联系人:沈先生(13735165128)
张先生(13706536481)
德清县人民调解员协会
2020年1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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