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适用范围
适用对象:在我县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、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、尚在合同管理服务期内、由企业(平台)引进的高层次人才。
二、事项办理类型
前审后办
三、办事依据
根据关于印发《德清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德人才办〔2016〕18号)、关于印发《德清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办法(试行)补充意见》的通知(德人才办〔2017〕4号)、《德清人才新政二十条》(德委发〔2018〕20号)文件
四、受理机构
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五、决定机构
德清县委人才办
六、数量限制
无
七、申请条件
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1.经我县评价认定且符合《德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》规定的A、B、C、D类人员;
2.由我县企业引进后在德清连续全职工作满两年(每年工作9个月以上),与用人单位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;
3.2016年5月9日以后在我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;
4.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在我县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、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。
八、禁止性要求
无
九、申请材料目录
1.《德清县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》;
2.《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证》或《德清县高层次人才“服务绿卡”》;
3.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状况证明;
4.申请人聘用(劳动)合同、近两年在企业每年9个月以上出勤证明、在本县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记录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;
5.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和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;
6.申请人出具自购房之日起在所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聘用(劳动)合同;
7.在我县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和房屋买卖合同、房款足额支付的购房发票;
8.用人单位支付给申请人购房配套资金的相关证明凭证;
9.其他相关材料。
十、申请接收
申请方式:人才向企业申请,高新区、镇(街道)签字盖章后上交人社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 0572-8359000
办公地址:德清县政府A幢610室(湖州市德清县千秋东街1号)
十一、办理基本流程
个人申请—高新区、镇(街道)初审—人社后台汇总—审批会商—兑现
十二、办理方式
现场办理
十三、办结时限
自主动发起后90个工作日内
十四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
十五、办理结果
发文《德清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》公示并发文。
十六、结果送达
送达时限:自发文日起3 日内电话通知。
十七、相对人权利和义务
(一)参保单位有依法获得核定的平等权利,行政机关不得歧视。
(二)经办机构核定时,参保单位应当如实说明有关真实情况和提供材料,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(三)参保单位可通过12345咨询电话、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,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。
(四)做出不予核定决定的,应当告知参保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十八、咨询途径
咨询电话:0572-8359000
十九、监督投诉渠道
监督投诉电话:0572-8359000
二十、 办公地址和时间
办公地址:德清县政府A幢610室(湖州市德清县千秋东街1号)
办公时间:工作日,夏季: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00-5:30;春秋冬季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:30-5:00。(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)
二十一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
电话查询:0572-8359000
二十二、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、常见错误示例、常见问题解答
无
德清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经办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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